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经济日报】推动“有效衔接”落到实处

[作者]:张玉刚 [发布人]:樊樱羞 [发表时间]:2021-10-21 [来源]: [浏览次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要进一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关键在于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加快共同富裕步伐,提高全体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

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就要深入研究二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其一,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脱贫攻坚着力解决的是绝对贫困问题;乡村振兴则更多着眼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但绝对贫困问题的解决并不意味着扶贫工作的结束。当前,我国相对贫困问题依旧严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仍然艰巨,应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其二,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乡村最为突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路径。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有利于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上来,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其三,中国以自身实践创造了减贫治理的中国样本,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成熟经验。这些经验主要涵盖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坚持精准扶贫方略,坚持调动广大贫困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等。这些成熟经验,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明确的指导方向,也必将在实践中获得进一步发展。同时,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在实践层面有很多相似之处。在具体的实践中,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来推动乡村振兴,用好脱贫攻坚经验,可以达到循序渐进、水到渠成的效果,最终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在明确二者内在联系的基础上,必须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以推进。与此同时,要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深刻领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历史必然。

(二)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是当前做好“三农”工作、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实践中,要统筹考虑,深刻理解乡村振兴的时代内涵,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互促升级。

一是推进产业振兴,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产业振兴是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既要主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拓展销售渠道,充分利用“互联网+”打通现代农业产业链,解决农产品销售难、周期短等问题,还要发展特色产业,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既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和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拓展农产品产业链的广度和深度,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还要发挥农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带动农村产业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推进生态振兴,推动绿色发展。生态振兴是实现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要立足农村地区资源优势,实现生态项目建设、生态补偿、生态移民搬迁与生态市场化发展有效融合,将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推广到广大农村。按照不同地区的生态资源禀赋条件,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分实施差异化策略,推进生态产业发展与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带动农民增收。特别是对于资源匮乏、自然环境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区,要继续实施易地搬迁和生态补偿,落实好退耕还林还草相关政策。

三是推进人才振兴,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应继续发挥科技特派员、第一书记的带头作用,继续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和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在相对落后地区普遍增加公费师范生培养供给,加强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对口支援。加强对脱贫农民的思想教育和致富技能培训,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通过产业发展、政策驱动、结对共建等方式,鼓励医生、教师和文化工作者等在乡村开展服务工作,吸引大学生、科技工作者、退休人员等返乡创业,支持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通过建立实习实训基地、定点联系帮扶等途径参与乡村建设,发挥好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关键作用。

四是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乡村振兴保障机制。要继续发挥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增强基础保障功能,更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在存量方面,充分利用好脱贫攻坚时期积累的涉农资金管理与使用机制,聚焦支持相对落后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存量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益、实现长期效果;在增量方面,要持续提高财政投入的强度和精准度,在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予以财政资金的倾斜,同时打通金融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最后一公里”,增加农业农村创业就业的小微金融服务,加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人才振兴以及生态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投入,为乡村振兴提供重要保障。

(作者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该文刊载于2021年9月22日经济日报。

原文网址:http://paper.ce.cn/jjrb/html/2021-09/22/node_12.htm

上一条:【经济日报】新时代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创新性揭示 下一条:【光明日报·理论版】共同富裕的理论逻辑与价值取向